合资基金:2002年的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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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锋.合资基金:2002年的亮点[J].新财富,2002(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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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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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加入WTO后,将允许外资在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持股33%,3年后可增至49%,5年后可增至51%;外国股票包销商可在合资承销公司中持股33%。这表明至少5年内,外资证券机构无法在中国建立控股证券公司,也意味着他们要介入中国资本市场,只有选择与境内机构合作。而与国内券商或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的捷径,就是成立中外合资或合作的捷径,就是成立中外合资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据公开信息,截止2001年12月初,已有多家券商与外资金融地不同程度的合作,在成立合作基金方面更是厉兵秣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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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资本市场 合次基金 外资流入 证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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