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PE进军公募短期观望为主 十家机构满足证监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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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玉.VC/PE进军公募短期观望为主 十家机构满足证监会要求[J].金融管理与研究(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2013(6):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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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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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2月,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这对于那些意欲延伸产业链的VC/PE机构而言,无疑是一则重大政策利好。2012年以来,监管层陆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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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管理机构 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投资管理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 集团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基金业务 研究中心 证券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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