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划型标准下的工业企业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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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学文.新旧划型标准下的工业企业比较[J].中国国情国力,2003(5):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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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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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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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经贸委等4个委部局联合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2003年2月19日公布实施,原国家经贸委等5部委199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1992年公布的该标准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由于该《暂行规定》出台得比较匆忙,在2002年的工业统计年报和2003年的工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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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旧标准 工业企业 企业规模 差异 划型结果 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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