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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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希宁,徐建斌.应加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领导[J].农村金融研究,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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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希宁 徐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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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蒋希宁),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徐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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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出现,是我国民间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表现。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大量迅速发展,是既有利也有弊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积极作用主要有:①动员民间零散资金,开辟农村资金投入的新渠道。这些基金会由于机构少,网点多,能够融通集体和个人的“散钱”、“死钱”、使之变成“大钱”、“活钱”,投入生产经营。同时也通过放款活动,增辟了向乡村企业投入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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