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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擅自接受信用证不符点
引用本文:熊志坚.不可擅自接受信用证不符点[J].进出口经理人,2010(1):50-51.
作者姓名:熊志坚
作者单位: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05年12月6日,青岛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香港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买卖棉花合同书,由A公司向B公司购买美国原棉2000吨。2005年12月11日,A公司与山东C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签订《代理开立信用证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公司为A公司进口棉花向银行申请对外开出远期180天信用证3783127.92美元。

关 键 词:信用证  不符点  A公司  进口棉花  协议书  合同书  简称  买卖

Don't accept L/C's discrepancies without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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