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江苏输台产品的最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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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亦兵,刘兴南,刘欢欢,万森.ECFA:江苏输台产品的最佳路径[J].中国检验检疫,2012(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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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亦兵 刘兴南 刘欢欢 万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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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格框架协议(ECFA)协议,从2011年开始,大陆输往台湾的早期收获产品将在3年时间内全部降为零关税。而台湾地区给予大陆的关税优惠清单涉及产品总计五大类267项,主要有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2012年,是ECFA规定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的第二年,降税清单中降为零关税的产品已达254项,还有13项产品将于明年降为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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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零关税 最佳路径 两岸经济 化工产品 机械产品 检验检疫 台湾地区 矿产品 货物贸易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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