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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

关 键 词:转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法律问题  云南省  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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