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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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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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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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五次全委会又部署了要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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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和谐社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六届六中全会 职能部门 行政执法 市场监管 |
文章编号: | 2375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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