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强化对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s和D-SIIs)的监管,目的是防范和化解(金融和保险行业)系统性风险,但必须明确,系统重要性机构虽然是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潜在导因,却并非唯一导因,至少同样重要的还包括系统运行目标和运行规则的设计。此外,如果以我国保险业作为参照系统,研究其是否面临行业系统性风险及其形成机制和演变规律,不能先假定这种风险是内源性的(endogenous),它也可能是外源性的(exogenous),更可能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综合效应。因此,在强化对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D-SIIs)监管的同时,更要积极探索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基本规律,加强行业治理,明确行业风险的监管主体,建立与相关领域的监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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