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之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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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世瑜,刘新.商业健康保险之必须[J].中国保险,2006(5):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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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世瑜 刘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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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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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健康保险定义及其分类
2000年5月出版的《保险知识读本》中将健康保险定义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保监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则对其作了如下分类:“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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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健康保险 疾病保险 收入保障 被保险人 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 意外伤害 保险标的 保险知识 人身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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