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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部门如何应对新律师法的挑战
作者姓名:洪爱善  孙宏国
作者单位: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佳木斯,154002
摘    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律师法,新律师法与修改前的律师法相比较,更加充分地赋予了律师四方面的权利: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庭审言论豁免权。上述权利的扩大。提高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可操作性,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司法机关的制衡力.无疑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从事侦查监督工作者来讲.认为律师的自由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对侦查监督部门有较大的影响。迫切需要更新观念,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关 键 词:侦查监督部门  新律师法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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