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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陈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问题研究[J].品牌,2011(6):143-144.
作者姓名:陈顺
作者单位: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江苏常州,213000
摘    要:我国有关诉讼法律规定,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依法出庭作证(质证)。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诉讼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司法鉴定人的强制到庭作证(质证)的义务及拒绝出庭的法律后果,也未针对司法鉴定人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规定具体的保障措施,加上司法鉴定人日常工作繁忙,这就导致了司法鉴定人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会出庭作证(质证),司法鉴定人的出庭率低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本文就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质证)的若干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与各位法律界同仁一起探讨,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斧正。

关 键 词:司法鉴定人  拒绝出庭  强制出庭  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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