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到所 增强基层经营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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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卫华.独立核算到所 增强基层经营活力[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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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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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银行全州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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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县支行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自身效益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笔者以为,必须实行营业所独立核算,增强其经营活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作突破口,是一条可行的途径。营业所要实行独立核算,赋予必要责权利是重要的条件。1、经营自主权。根据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营业所实行独立核算,必须赋予相应的经营自主权,使之成为自负盈亏,并按照价值规律和信贷资金运动规律,组织经营活动。经营自主权包括资金营运权,即在服从国家法律和宏观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和资金可能,自行确定贷款投向、投量,多存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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