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7月,WTO通过了关于《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的决议,用来指导WTO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CRTA)对WTO成员间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的审议工作。这是多哈回合谈判自2001年底启动以来达成的寥寥无几的成果之一,在全球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迅速增长的今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一透明度机制已经在多哈回合谈判一揽子协议达成之前临时付诸实施,我国近几年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也都已经或即将按照这一新的透明度机制履行通报和被审议的义务。现将此决议全文译出,希望有助于我国今后及时向WTO通报正在进行和已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从容应对相关审议,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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