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地方政府举债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忠庆.关于地方政府举债问题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6(11).
作者姓名:刘忠庆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山东专员办
摘    要:《预算法》明确规定: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只能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无视《预算法》的规定,擅自举借债务。巨额借款势必导致地方财政陷入危机之中,极易引发财政风险,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