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止毁林开垦 |
| |
摘 要: |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抢救和保护森林资源。一、要把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决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二、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三、对已经发生的毁林开垦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各地出台的有悖于制止毁林开垦的文件进行彻底清理,该废止的要立即废止,该修订的要认真修订。四、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各地要在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毁林开垦的林地,限期全部还林。对拒不还林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