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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整顿和解散新规定
摘 要:
国家经贸委、体改委联合发文,对企业停产整顿和解散作出新规定。 一、企业停产整顿期限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在停产期间,经有关银行批准,企业原有贷款自批准整顿之日起可计息缓收。 二、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减税。 三、实行承包的企业,财税部门应准许其暂停上交承包利润,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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