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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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康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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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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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 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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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植被恢复费 管理工作 征收标准 林业可持续发展 征占用林地 保护森林资源 林地保护 安置补助费 |
修稿时间: | 2007-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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