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联社:“四大职能”定位凸显管理优势 |
| |
引用本文: | 于富海,董海涛.省级联社:“四大职能”定位凸显管理优势[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6). |
| |
作者姓名: | 于富海 董海涛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信用联社
(于富海),山东省信用联社(董海涛) |
| |
摘 要: | 管理优势,破除体制瓶颈。省联社成立,标志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按照银监会公布的省联社暂行规定,省联社是由所在省内的农村信用社市(地)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 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客观分析,这一规定实质上确立了省联社的合法地位,其本质就是解决了“谁来管”和“谁该管”的问题,打破了长期以来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