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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假币是办理存取款业务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
引用本文:成仁金.收缴假币是办理存取款业务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J].西南金融,2010(5):73-73.
作者姓名:成仁金
作者单位: 
摘    要:假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世界各国对假币犯罪都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有的国家甚至设立专门的机构,如大名鼎鼎的美国特工局,就是在1865年4月14日专门为打击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而成立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为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币反假工作,

关 键 词:假币犯罪  新中国成立以来  人民币反假工作  国法  国家经济  犯罪行为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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