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初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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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林业厅,营口市林业局,辽宁省干旱地区造林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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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我国全面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并于2006年再次扩大补偿范围。随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政策的逐步深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社会效益逐渐明显。一、我省生态公益林分布状况2004年12月辽宁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并组织开展了公益林区划工作。全省区划公益林面积5904.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2.0%。其中,重点公益林面积3434.3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469.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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