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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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献萍.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J].经济师,2004(10):55-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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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献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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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林学院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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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阻止国家权力侵入私入领域 ,对公民财产权进行宪法保护 ,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我国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完善了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 ,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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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财产权 宪法财产权 民主法制建设 |
文章编号: | 1004-4914(2004)10-05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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