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诸多区域战略的出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空间布局已经完成,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基于区域协调发展本身包含的发展工具、发展目标与发展过程三大属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工具属性上面临战略数量多、空间尺度多、相互交叉多的挑战,在目标属性上面临整体功能与个体功能相融合的挑战,在过程属性上面临实现区域一体化、区域深度合作与区域共赢发展的多重约束。因此,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发展工具层面应坚持战略融合、在发展目标层面应坚持功能耦合、在发展过程层面应坚持制度统合。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所涉及的区域利益变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战略融合、功能耦合与制度统合目标,应立足区域利益同增原则,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准,强化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基础,深化改革现有政绩考核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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