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贫,应该怎样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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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相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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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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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日前,《法制日报》在一版显著位置刊发了《愚昧毁掉千株红豆杉》一文。作者在对农民赖祥清私自搞“珍稀植物繁殖基地”,使千株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我国特有的红豆杉被毁一事深表惋惜的同时,提出了“法律扶贫”做得远远不到位的问题。 其实,赖祥清只是一个因不懂法而踏触法律雷池的典型,社会上赖祥清式的人仍然大量存在,例如滥捕滥杀国家级保护动物者,在生态保护区过度放牧者等等。由于对法律的无知,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坏了国家利益。时至今日,一些农民为何还在“上演这样惊人的愚昧悲剧”?法律扶贫,应该怎样扶,怎样才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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