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不应“蜻蜓点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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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廷民.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不应“蜻蜓点水”[J].中国金融,2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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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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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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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准福建、湖北、陕西等三省首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贷款业务试点;2006年8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山东等十个省份为第二批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贷款业务试点。该项业务试点的开展,是中国邮政恢复开办储蓄业务以来首次推出资产类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持续20余年“只存不贷”的历史走向终结。这对于拓宽邮政储蓄业务范围,增强邮政储蓄事业活力,加快邮政储蓄与商业银行的接轨步伐,实现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减缓农村资金外流压力,在农村信贷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提高贷款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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