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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协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座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物权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浙江省房协于6月7日,召开省房协省直属会员单位、杭州片会员大会,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丁祖年主任和浙江金鹰律师事务所金鹰主任分别作了《物权法与房地产管理》与《物权法与房地产开发》的演讲。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讲座 学习 《物权法》 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管理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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