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善--基于与我国《反垄断法》的协调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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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海琴.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善--基于与我国《反垄断法》的协调视角[J].商业科技,2014(1):17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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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海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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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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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立法时的条件所限,该法本身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憾,导致其实施结果未能完全达到立法时的预期。随着我国2007年《反垄断法》的出台,一个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核心的竞争法体系已经建立。至此,对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与完善,使其与《反垄断法》相协调已然成为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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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冲突 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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