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必归会”是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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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俊 葛红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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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盐城市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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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业必归会"是指企业正式成立并取得经营资质后,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加入某一行业协会,并依法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一种制度。最近颁布并于2008年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在国内物业管理行业率先引入"业必归会"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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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行业 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 物业管理协会 会员权利 服务企业 经营资质 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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