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什么要规定最高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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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晓燕!西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什么要规定最高年限?[J].新西部,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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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晓燕!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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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城市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只有国家才能对土地依法享有所有权,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在以前,国有土地的无偿、无限期使用,使得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形同虚设,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其所有权得不到保障,并且受到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在经济上得不到实现。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为了切实保障国家的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在坚持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将土地使用权商品化,有偿有限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就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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