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反假冒贸易协定》目的在于超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建立新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然而,《反假冒贸易协定》制定过程中所采取的秘密的协商程序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违背了透明度原则。同时,由发达国家主导的谈判进程由于缺乏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导致了《反假冒贸易协定》在内容安排和制度设计上严重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破坏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平衡。《反假冒贸易协定》以复边协定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的立法方式是对由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确立的多边体制的一种倒退,会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制增加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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