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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企业划型实行新标准
摘    要:今后企业类型的确认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方式。原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补充标准》同时作废。 国家财政部、统计局等4部委经国务院同意在前些时候发布《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并自标准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暂行规定》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中小型企业标准为: 1、工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

关 键 词:企业类型 中小企业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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