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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的“大当家”——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案件
引用本文:吴贻伙.区委书记的“大当家”——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案件[J].中国经贸导刊,2007(23):47-49.
作者姓名:吴贻伙
作者单位:安徽省检察院
摘    要:妻贤夫祸少,妻贪夫遭殃。"我不仅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我的家庭,我所收受的钱物,全是亲戚、朋友来请托送的,有90%的钱物是他人托我的爱人转送的,这些我最亲的

关 键 词: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  安徽省  铜陵市  区委书记  吴广  案件  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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