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的“大当家”——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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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贻伙.区委书记的“大当家”——安徽省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案件[J].中国经贸导刊,2007(23):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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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贻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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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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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妻贤夫祸少,妻贪夫遭殃。"我不仅没有管理好自己,也没有管理好我的家庭,我所收受的钱物,全是亲戚、朋友来请托送的,有90%的钱物是他人托我的爱人转送的,这些我最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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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 安徽省 铜陵市 区委书记 吴广 案件 中级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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