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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民主程序讨论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摘    要:主持人:我是一名农民工,家庭负担很重,有一个小孩4岁,妻子照看小孩无法工作,完全依赖我的收入。我的父母年迈有病不能劳动,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身体都有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需要给他们一些钱。我们公司制订了一本《员工手册》,其中规定,连续旷工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关 键 词:规章制度  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家庭负担  员工手册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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