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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物权法》二次审议: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引用本文:鲁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物权法》二次审议: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J].产权导刊,2004(8).
作者姓名:鲁阳
摘    要:民不富,国不强。综合国力日益强大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注重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正式写入了宪法修正案。10月22日,297条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有望提请明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原则迈向制度构建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曾经讳言财富,导致长期贫穷落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积累的财富日益丰厚,无疑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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