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开展『三位一体』督查工作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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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永强.人民银行开展『三位一体』督查工作应重视的几个问题[J].西部金融,2002(9):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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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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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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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银行督查工作是对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而非一般性的督查工作.具体说督促检查的任务可分为三项:即对党的路线、金融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对领导同志批办件的查办:对文会事项的催办.督促检查的目的是促进党的路线、金融方针、政策的落实.所谓落实,就是使党委各项决策得到真正实施,变为人民银行广大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年初,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党办、纪检、组织部门"三位一体"、对人与对事结合、重在查找落实责任的督查工作新机制,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决策落实与干部责任相脱节的问题,把对干部的考察评价与抓工作落实紧密地结合起来,达到监勤促廉、监事戒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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