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是公法”观的文化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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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仪喜峰.论“宪法是公法”观的文化局限性[J].金卡工程,2009,13(2):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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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仪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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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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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现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已突破了西方文化圈的范围,成为了世界性的文化现象。近代宪法及其理论以其特有的价值观、模式化的宪政体制和严格的宪法主义形式,不认同甚至拒斥宪法的新的文化内涵,以至使其不可避免地具有文化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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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法 文化 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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