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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干预
摘    要: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要求政府的最基本职能,就是制定法律和严格运用法律,以确立和维护以市场经济秩序为核心的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其立法和执法职能包括制定“宪法”;制定“民、商法”;制定各项“行政法”;制定“刑法”.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是掌管和行使国家财产所有权.但该项职能的目的仅限于4个方面;1.保证政府有效活动的行政开支;2.为公益需要而投资;3.支助民营的公益事业;4.对个别地位重要的市场营利主体进行参股,以从社会利益出发制约其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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