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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液体石油产品2013年起均征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11月6日再出新政,为打击避税行为,统一对液体石油产品征税。新政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关 键 词:石油产品  消费税  常温常压条件  页岩气  避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加工的  原料生产  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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