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应重新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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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三喜.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应重新定位[J].国际商务财会,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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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三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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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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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并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从政府层面上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离,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文探讨我国管理体制下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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