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
| |
引用本文: | 许焕民.勿以恶小而为之[J].冶金企业文化,1998(1). |
| |
作者姓名: | 许焕民 |
| |
作者单位: | 鲁中冶金矿山公司 |
| |
摘 要: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三国时蜀帝刘备告戚其子刘禅的遗训。时过二千多年了,这句充满哲理的话,仍然是指导人生修养且胶炙人口的警句。尤其是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今天,这句话对加强人们的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自律意识,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一代新风的树立,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涌现了不少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小区、文明家庭。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比如,一些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