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过多种形式适当扩大利用国外资金的规模”是我国“七五”期间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针,其中包括利用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具有手续简便、支配自由等特点,对于投资见效快、出口创汇的项目具有很强的适用性。但是,国外商业银行主要是依靠法律追索权来保障自身利益的,并不限制资金的用途,也并不强调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因此,熟悉国外商业银行贷款交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惯常的处理方法,对我国今后更加有效地利用这一来源的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从本期开始,本刊开辟专栏陆续刊登“美国商业银行贷款的法律问题”,系统地介绍银行和借款人在谈判贷款协定时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双方的基本考虑,并注意介绍与之有关的商业背景。全文按照美国商业银行贷款协定的标准程式共分六章,分别为“贷款的数额与条款”,“贷款的先决条件”,“声明与保证”,“借款人约文”,“违约事件”和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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