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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固定资产准则
引用本文:谭平,刘晓凤.浅议固定资产准则[J].重庆财会,2003(3):27-28.
作者姓名:谭平  刘晓凤
摘    要:针对我国新的经济环境,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新准则在保持与《企业会计制度》一致的同时,对其中的一些内容作了修改,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的处理、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报表信息披露等做出了系统的规定,也吸取了许多国际通行的处理方法,体现了向国际接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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