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意义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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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综述]经过长期准备,我国决定1996年12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这项决定意义十分重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天发表声明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康德苏先生当天在华盛顿发表书面声明,对我国政府这一举措表示欢迎。他认为:“这是中国在历史性变革和果断融入世界市场经济进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对中国改革光明前景的信心,这一步骤以及计划中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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