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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5月22日 国税函[2006]479号)
摘    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征收管理,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要,总局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 键 词:机动车辆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  税收征收管理  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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