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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南县“七条禁令”防止乡村新增债务
引用本文:王军.陕西省商南县“七条禁令”防止乡村新增债务[J].西部财会,2006(7):52-52.
作者姓名:王军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南县财政局
摘    要:面对总额8576万元的乡村债务,商南县制定了七条措施防止乡村新增债务。一是清理旧债。对2004年底以前的债务进行清理核查确认,逐乡镇逐村建立债务台账,并根据债务的性质、数额、用途,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办法,积极做好化解工作,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强化乡镇债务管理。明令禁止县级部门向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不得举债建设、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等,违反规定形成新债务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签字人偿还。三是建立乡镇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年底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债务化解和新增债务情况。四是完善村账乡管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关 键 词:乡村债务  乡镇政府债务  商南县  陕西省  禁令  基层组织工作  村账乡管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  化解办法  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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