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也该禁抽“工作烟” |
| |
引用本文: | 张裕新.村官也该禁抽“工作烟”[J].农村财务会计,2014(6):62-62. |
| |
作者姓名: | 张裕新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启东市 |
| |
摘 要: | <正>近期发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接待单位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第十条又规定"接待单位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接待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意即无论高低档香烟,一律不得提供。规定下发后,各级政府的财务部门也已作出无烟款支出预算或拒绝公款报销"工
|
关 键 词: | 村官 个人负担 公务接待 党政机关 第六条 第十条 单位 报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