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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贷和信用社利率再度降低
摘    要:为了支援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运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布置全国各地从1956年3月1日起,再度降低农业贷款利率。降低的幅度为:除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月息四厘和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贷款、移民垦荒贷款为月息四厘八不变外,对农业生产互助组贷款,个体农民贷款、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个人(包括个体手工业者)的各种贷款,一律改为月息七厘二。银行对信用社的贷款和信用社转存到银行的存款,仍按存贷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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