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户外自助旅游风险责任的法律分析
引用本文:刘惠芹.户外自助旅游风险责任的法律分析[J].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1):25-26.
作者姓名:刘惠芹
作者单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1168
摘    要:2006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其父母作为原告,将组织者梁某及其他11名同去的“驴友”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35万元。法院一审判决组织者梁某承担65%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其他同行者11人承担15%的责任比例,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女孩自行承担25%的责任。

关 键 词:风险责任  法律分析  自助旅游  户外  经济损失  森林旅游  一审判决  组织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