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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公司督导机制的局限
作者姓名:
刘少雄
摘 要:
公司督导机制是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而形成的。公司督导机制(governance),有不少学者和实务部门称其为:“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法人或公司、企业的“统治”和管理,即来自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亦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如何通过制度性安排监督和控导高层经济人员的经营。公司督导机制顾名思义就是“公司的监督与导向”。
关 键 词:
传统公司
企业
制度性安排
所有者
部门
督导机制
实务
导向
学者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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