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国营小型商业企业有关财会制度的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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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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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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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国营小型企业实行“改、转、租”包括哪些范围?答: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即把企业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转为集体所有制;租赁给集体和个人经营。实行“改、转、租”的范围,包括第二步利改税核定为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商办工业、饮食服务企业和城市纯油酱商业企业。本市城市粮店,现暂不全面实行,目前先在各区选择一个粮管所范围内进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试点,在试点企业中再选一、二户进行集体租赁和个人租赁的试点。二问: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后执行什么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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